云南广播电视大学宣传部
云南广播电视大学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实施意见
时间:2005-6-19 14:33:52 作者:纪监审室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为全面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推进执政能力建设和电大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具体实施意见。
      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总体要求
      (一)明确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学校改革, 推进依法治校,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教育工作大局之中,贯穿于学校改革发展的总体设计之中,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坚持基本经验。多年来,在省纪委、高校纪工委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坚持党中央确定的反腐败指导思想、工作格局,强化制度建设,狠抓落实,积极探索和总结促进电大事业发展的反腐倡廉工作经验,为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学校发展的中心工作开展,为电大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证;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都廉洁从政;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纠正不正之风,维护人民群众受教育的合法权益。
      (三)把握基本原则。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充分发挥惩治和预防功能。坚持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相统一,既要体现《实施纲要》的基本精神,又要密切结合学校实际。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总结、继承和借鉴反腐倡廉工作有效经验和做法,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四)确立工作目标。   年前,制定完善各项工作的配套实施办法。    年前,建成学校惩防体系的基本框架。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建立起具有学校特点的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建成惩防体系。
       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认真贯彻执行《实施纲要》的要求,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一)建立健全明确的责任机制
       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根据职能分解责任。进一步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
      1、领导责任。学校党委对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到事业发展、干部队伍建设总体工作之中,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党委书记对反腐倡廉工作负全责,对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亲自抓,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研究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抓好工作落实;其他校领导要分别负起职责范围内的直接责任,加强监督检查,每学期研究分析一次分管范围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状况,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2、纪委责任。纪委要协助党委研究部署、组织、督促检查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能,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分析,及时发现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为学校领导决策提出建议。要认真履行协调职责,加强与省纪委、高校纪工委、教育厅监察部门以及校内各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协调和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3、部门责任。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特点和实际,把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进一步落实到具体的工作环节,切实履行“一岗两责”。党群、行政、后勤部门要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规范综合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审计、基建管理、大宗物品采购等行政管理权的运行;教学部门要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工作规程,认真落实责任制。
      4、严格责任考核追究。各党总支、党支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考核检查,依据责任范围、内容和责任追究权限,对工作不负责、任务不落实的失职行为以及发生重大问题部门的有关责任人员,要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二)建立健全长效的教育机制
      充分发挥教育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体系,增强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1、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开展以权力观教育为核心的理想信念教育,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坚持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进行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及从政道德教育,使领导干部牢记“两个务必”,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要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的各个方面,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栓,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牢记“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抵制腐朽思想侵蚀。学校党委要把反腐倡廉理论和有关文件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新任职领导干部要进行廉政培训。
      2、注重面向全体人员。坚持教育系统廉政教育的成功经验和做法,针对教育系统的特点和教职工的思想实际,掌握思想脉搏,分层教育、分类指导。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促进教职工爱岗敬业、廉洁从政。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做到慎权、慎欲、慎微、慎独。开展遵纪守法教育,促进教职工不断增强法纪意识,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
      3、不断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制定反腐倡廉教育规划。坚持组织灌输与自我教育相结合,传统教育手段与现代化教育手段相结合,先进典型示范教育与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相结合。采取参观教育基地、组织巡回报告、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廉政讲座等行之有效的教育方式,每年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学校党政领导干部要积极参与反腐倡廉教育的组织管理并带头讲廉政教育课;各部门领导要主动组织、协助配合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让廉政文化和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把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纪律教育相结合,构筑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的防线,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形成宣传教育的整体合力。重视发挥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加强校园网反腐倡廉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反腐倡廉内容的优秀电影、电视剧、戏剧、曲艺、小说、诗歌等方式开展教育,坚持组织灌输与自我教育相结合,传统教育手段与现代化教育手段相结合,先进典型示范教育与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相结合,实现廉政教育的经常性、多样性和时效性,增强教育的吸引为、感染力和渗透力,推进学校廉政文化建设,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整体合力。
      (三)建立健全严格的制度保证机制
      制度是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重要保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各个环节,体现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礼品礼金上缴登记、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管好自已、管好身边工作人员、管好配偶、子女等等方面的规定以及在决策、用人等方面的自律措施和办法,研究和探索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等方面的制度规定,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2、要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管制度。进一步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干部选拔、考评、交流轮岗、任职回避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3、学校行政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重视规范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招生管理制度,规范各类办学行为,推动“阳光招生”;深化财务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收费制度,推动“阳光收费”,完善资金使用审批和公开制度、大宗物品采购和基建工程招投标等制度及相关配套办法,促进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校务公开相关配套制度,以公开透明维护人民群众接受公平教育的权益,维护电大教育良好形象。
      (四)建立健全严密的监督制约机制
      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重点监督主要负责人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的情况,检查领导干部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情况,加强对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部位的监督,关口前移、过程监控,充分发挥监督在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中的关键作用。
      1、深化“两权”监督制约。在组织人事管理方面,重点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特别是对人员招录调配、干部考察考核、选拔任用、奖惩等进行监督;在财务管理方面,重点对收费、经费审批、财务审计等进行监督;在事务管理方面,重点对大宗物品采购、固定资产使用和管理等进行监督;在基建、修缮、绿化工程方面,重点对招投标、工程预决算等进行监督。
      2、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要监督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的情况;监督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及有关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监督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民主生活会制度的落实情况;监督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执行情况。
      3、充分发挥监督主体的作用。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学校党委要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注重对各党总支、党支部,各部门行政领导的监督。纪委部门要积极协助校党委开展党内监督工作,加强督促检查。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有关职能部门要深入开展财务审计、离任审计和专项治理工作。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完善民主监督制度,坚持定期信访分析、重要信访督查督办、信访查结公示等制度,处理好群众举报,保障广大教职工民主监督权力。
      (五)建立健全严厉的惩治机制
      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重视对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和教育形象的违纪违法案件,做到依法办案、查处及时、惩治到位。
      1、突出查办案件的重点。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买官卖官的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的影响为配偶、子女非法谋取私利及参与赌博的案件;严肃查处因失职渎职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在基建工程、大宗物品采购等方面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案件;严肃查处损害人民群众接受公平教育权益的案件;认真查办上级纪委交办的案件。
      2、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领导,注重从信访举报、内部审计等工作中发现案件线索,坚决制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
      3、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对发生的案件,在认真查处的基础上,深入剖析,及时通报,使广大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受到教育,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苗头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制定措施,完善制度,改进管理,堵塞漏洞,提离办案综合效能,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建设性作用。
      三、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党委要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把惩防体系的贯彻实施纳入学校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出总体部署。党委书记负总责,纪委书记按照责任分工具体抓,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促进各项工作取得成效。
      (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重视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重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和业务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工作的能力,提高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提高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提高通过制度创新预防腐败的能力,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要适应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需要,积极研究探索加强纪检监察机构管理的有效措施。纪委部门要在党委领导下,承担惩防体系的具体组织落实工作,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能。
      (三)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学校要把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要作为衡量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能力和工作实绩的依据,促进学校惩防体系各项工作的落实。
 
中共云南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
二 0 0 五年 六 月 九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