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广播电视大学宣传部 |
| 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须知 |
| 时间:2007-4-16 8:59:36 作者:计生办 |
一、申请人在离开户口所在地前经向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申请由单位或社区居委会计生干部办理
二、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婚育证明
3、五华区流动人口服务站出具的计划生育措施证明
4、领取《云南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一式两份,填写清楚,贴照片,单位签注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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