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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查验《生育指标》、《生育证》须知 |
| 时间:2007-4-16 8:57:34 作者:计划生育办公室 |
一、办理相关计划生育证明、计划生育《生育指标》、《生育证》,当事人有单位的到单位办理,没有单位的持《失业证》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办理。
二、办理相关计划生育证明、计划生育《生育指标》、《生育证》的由单位或社区居委会管理计划生育的干部办理,个人不能办理。
三、符合办理《生育证》条件的当事人,需提供以下资料给单位或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干部办理:
1、男女双方参加五华区婚前、孕期培训的《合格证》(注:每周二上午8:30分以前到崇仁街52号五华区妇幼保健所六楼培训)
2、提出生育申请,填写《生育申请表》
3、男女双方出具的婚姻状况、生育情况证明(证明中须注明婚姻状况、生育情况、抱养情况)
4、《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男女双方身份证(或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围产期保健手册或医院孕检手册
7、女方照片一张,工本费3元
云南广播电视大学计划生育办公室 |